临近中午,任贤齐出现在餐厅门口。
他穿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戴着一顶鸭舌帽,看到郑辉,上来就给了他一个熊抱。「你小子,现在是越来越夸张了,我刚才在车上听广播,说你这七场演唱会,直接让我台北交通瘫痪了七天。这可是我的地盘啊,你比我还威风!」
「夸张了,顶多是晚高峰提前了几个小时而已。」郑辉笑着拉他往包厢走。
包厢里,乐队的成员们早就到了,看到任贤齐进来,都纷纷站起来打招呼。
「齐哥!」
「齐哥好!」
任贤齐也是圈里的老江湖了,为人豪爽,加上本就是台湾本地人,尽显东道主的风范,很快就跟这帮乐手们打成了一片。
菜还没上齐,气氛就已经热络起来。
大家都是玩音乐的,共同语言多很。从红馆的音响聊到台北体育场的音场,从吉他效果器聊到鼓皮的松紧。
酒过三巡,任贤齐的话匣子彻底打开了。
他夹了一筷子鲜嫩的鱼肉,指着郑辉,对着满桌子的人爆料:「你们是不知道,这家伙有多妖孽!我跟你们讲,给张国荣写歌那次,我可是亲眼在旁边看着的!」
「哥哥自己写了首曲子,一直找不到满意的词。结果呢,就跟阿辉吃一顿火锅的功夫,阿辉听他哼了一遍,直接就说有感觉了。
+ :当时包厢里连纸笔都没有,还是我颠颠儿地跑去前台找服务员借的点菜单和原子笔!就十几分钟,阿辉垫着桌布,就写了首神作,哥哥看完爱不释手。现在还没放出来,我估计哥哥打算找个郑重场合唱。」
「还有更绝的!」任贤齐越说越兴奋,手舞足蹈起来:「我听阿哲说啊,梅姐,梅艳芳!当着刘德华、郭富城一堆天王天后的面,直接跟阿辉邀歌。
你们猜怎麽着?又是现场!一首《芳华绝代》,写梅姐当场就拉着他去排练,现场演出那叫一个霸气!我当时听别人一说,下巴都快掉地上了!」
任贤齐说完,目光灼灼地盯住了郑辉,那眼神活像一头看到了肥肉的饿狼。
「哥哥有了,梅姐也有了…」
「我呢?阿辉,咱俩的交情,不比他们差吧?既然你今天来到我的地盘,你总给我也写一首吧。」
整个包厢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郑辉身上。
大家既觉任贤齐是借着酒劲在开玩笑,又隐隐觉,以郑辉的性子,这事儿还真有可能成。
郑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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