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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那边,走环球京城办事处的渠道,送各省级电台。」
「第二主打《暖暖》和第三主打,mv回内地拍。月底在京城开一个专辑完成发布会,正式开始售卖。」
范彬彬坐在旁边,一直安静地听着。
郑辉把两份文件看完,又和郑东汉确认了几个细节上的问题,制作团队的配置、mv导演的人选、发布会当天的媒体座位安排,以及後续打榜的预算分配。
这些东西谈起来琐碎但重要,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过了半个多小时。
+ :……
专辑的事谈完了,郑东汉放下茶杯,翻到了文件夹最後面的几页纸。
「辉仔,起诉的事情,跟你通报一下进展。」
「壹周刊、《新潮》和那个叫老鬼的,也就是蹲点拍照的那个狗仔,起诉流程已经正式启动了。」
「壹周刊和那本《新潮》杂志的传票都已经送达了,他们两家都收到了。目前双方都在找律师准备抗辩书。壹周刊请的是有大律师的团队,不便宜。」
郑辉没什麽表情。
「《新潮》呢?」
「《新潮》那边请的是一个小律所,估计预算有限。」
郑东汉翻了翻手里的律师函复印件:「他们的抗辩方向大概是新闻自由和公共利益,老套路了。咱们这边的证据链充足,赢面很大。」
「嗯。」
郑东汉放下那几页纸,看着郑辉,语气里多了些什麽。
「有一个好消息,关於老鬼,老鬼这边有意思。」「七月中旬,他收到传票之後,第一时间就跑来环球唱片了。不是找律师,是直接找上门来,说请求和解。」
「这麽快?」
「比我预想的还快。」郑东汉说:「我让中间人去和他谈。条件很简单,只要他愿意反水,承认他所有的行为都是壹周刊指使的,把赃款吐出来,我们就和解。」
「赃款全部退回,两百八十万。但我允许他留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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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辉看着郑东汉:「留二十万?」
「做人留一线,这种人,你把他逼到绝路上,他会狗急跳墙。
留二十万给他,让他觉自己不是一无所有。他才会老老实实地配合我们,把壹周刊咬死。」
「他本人只是一个工具,真正要打的是壹周刊。他的口供,是我们在法庭上打壹周刊最有力的证据。」
郑辉想了想,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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