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明收拾材料的时候,又补了一句:「老板,还有一件事。这个房地产公司以後的股权结构,你打算怎麽安排?直接放在你个人名下?」
「不,我另有安排。」郑辉回答道。
他当然不会把房地产公司直接放在自己名下。
他是公众人物,而且是一个正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蹿升的公众人物。
+ :如果被人发现金棕榈导演、乐坛天王郑辉名下突然多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再一查发现他在京城囤地,那舆论会炸成什麽样?
「你先去把皮包公司买好。」郑辉对李宗明说:「股权结构的事,我来安排。」
李宗明走了之後,郑辉将要做的事情捋了一遍。
他打算在澳门注册一家新公司,用这家澳门公司去控股李宗明买来的那个内地房地产皮包公司。
这样一来,这个房地产公司的股东就不是郑辉这个自然人,而是一家澳门的投资公司。
不是有心人,根本不会去查一家房地产公司背後的澳门股东是谁。
就算查到了,从澳门公司再往上追溯到郑辉本人,中间也隔着一层,需要相当的精力和动机。
後面有空他会再注册几家公司交叉一遍,香港澳门有专门做这些的人。
这不是完美的隐匿,但已经足够了。
他不需要做到滴水不漏,只需要做到,不被随便一个记者或者好事者轻易发现。
後面十二月地皮选定之後,资金的来源他也想好了。
当初他珠海设立了一家公司处理国内磁带销售,三张中文专辑在内地的磁带总销量已经超过了四千万盒,国内c也超过了两百万张。扣掉前面买别墅和投资剧组的钱,那家公司的帐面上还有大约一亿人民币的资金。
这笔钱走正规渠道,以外商人民币再投资的名义,去外汇管理局审批後划转进房地产公司。
这样做的好处是合法合规,经起审计。缺点是流程慢,要排队等批文。
但他不急,反正地皮从选定到签约,中间至少有一两个月的操作窗口。
+ :
一亿的资金,前期买地皮绰绰有余。
後续如果资金不够,他再从别的渠道补就是了。反正他每个月都有源源不断的版税和代言费进帐,现金流完全不是问题。
想通了这些之後,郑辉拿起电话,打给了他在澳门的律师。
…
李宗明的效率很高,不到两天,他就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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