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个月重新联系上的,也算得上是朋友。」
他觉得罗比豪要放弃自己喜欢的音乐,挺可怜的,如果他能帮上一把就好了。
牧修远会说是自己朋友,那确实在他心里还是有一点地位的。
南旻点点头。
「你可以问问林莎。」
「林莎应该比较清楚怎么操作。」
南旻这么说了,牧修远便听着,道过谢,转而又去打林莎的电话。
林莎听完罗比豪的音乐也很是皱眉。
「你这个朋友,是一定要进娱乐圈或者一定要火之类的吗?」
牧修远摇摇头,「我不知道。」
他还没问过罗比豪的意思。
林莎把事情摊开来讲,「他如果想维持音乐风格不变的话,我会给他安排一些综艺一些访谈,然后让他树立一个人设,但是这样做很麻烦,说到底还是他的音乐风格决定了喜欢的人不多。」
「就比如说你的风格,本身喜欢这种风格的人的基数是上亿的,在这上亿的人里面分出一千万来喜欢你,看起来很多,对于整体基数来说也就10%,
其实不高。」
「而你这个朋友的风格,本身的基数可能只有百万,千万,如果他想火,就要做到每首发布的歌曲让这个基数里的人100%喜欢他的歌,这样才能堪堪与你持平。」
「我只是举例,两边的基数不一定就是我说的那个数字。」林莎补充道,「可能你的基数更高些,他的基数还要更低一些。」
这个答案更令人心灰意冷了,甚至牧修远都不知道要怎么跟罗比豪讲。
「所以罗比豪如果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听,」林莎继续说,「就不能把目光放在‘听歌的人"这个范围里,而是得放在‘会喜欢他的人"这个范围里,先找一些会喜欢他的人,再让他们爱屋及乌地去听他的歌,为他消费。」
「这样说你能明白吗?」林莎把这个问题说得很通透。
也让牧修远无话可说,他呐呐,「明白了,谢谢你。」而后挂断了电话。
他了解完这些,转而去联系罗比豪时,才发现,原来早在几个小时前聊完之后,罗比豪就将自己拉黑了。
「……」他看着手机上那个扎眼的红色感叹号提示,久久说不出话来。原来他们并不是朋友吗?
这场短暂的友谊,从罗比豪的主动开始,也从罗比豪的主动结束。
牧修远想不通,便不去想,像一只龟缩的鸵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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