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战斗意志很坚,他天天用新铸造的斩龙大剑挑战春风大队。
失,然后继续挑战。
格斯很喜欢这种生活。
格斯在闲暇时,也喜欢躺在卡思嘉身,听她肚子中孩子调皮捣蛋。
他爱上这种幸福生活。
格斯在卡思嘉生下一个小男孩后心态再次大变。
男人的成熟是一瞬间,孩子绝对是一个巨大的催化剂。
看着身前的小丑,经常板着脸的格斯露出了世界上最温柔的笑容。
这一,除了卡思,他的人生又多了一个值得牵挂的孩子。
有了孩子,格斯便有了动力。
当爹,自然要挣奶粉钱了。
在陪伴孩子半,听着孩子叫自己爸爸,格斯决定不再当咸鱼了。
他找了一份护送商队巡,保护商队安全的工作。
这种工作非常适合格,危险性并不,薪资足够养活一家人!
格斯凭借着自己的超强的身,很快就闯下了赫赫威名。
这,格斯带队巡逻商路的时,遇到了几十个不长眼的山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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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居然敢围剿行商!
看到可以战,格斯兴奋着挥舞着斩龙,然后来了一次无双砍瓜切菜。
在第十二个山贼死亡,山贼彻底崩溃了。
他们大声喊着“黑衣剑士,希望格斯绕他们一命。
看这些山贼都投降,格斯不甘地背起斩龙剑:“一帮懦夫!带好你们的东,跟我们去京城。”
京城便是春风大队建立的城市。
山贼们看自己捡回一条,非常顺从地服从格斯的命令。
方圆几百公里,黑衣剑士的凶恶之名可不是闹着玩的。
传说这名战士一人一,就可成军。
他曾担任冲锋队,冲破敌人城,一人击毙城堡内几百名士兵。
看这些人都很听,陈牧满意的笑了起,就在他想要带队的时,从马车中忽然响起了一道声音:“,那个,,那个黑衣大剑,能帮助可怜的巴克吗?”
格斯扭过,看着一个被囚禁在鸟笼子中的妖精对自己自己嚷嚷。
他有点疑惑!
自己好像并不认识对方。
“是,,就是,我是巴克!你可以叫我巴克。我是风之妖,我是被这些商人强行抓到,能救我吗?”
格斯的目光这才看向行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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