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下面还有乡正一职,但是他只是县府地派出官员,比主薄低一级,负责下传县衙各治事曹地公文政令,收集民情,上达民意。
乡正下面是保长或甲长,相当于“异世”地村长,均是百姓推举。负责配合执行政令、征收赋税、统计户籍、分配田地、征募兵士等等。没有实权但是位置重要。一般都是由府兵或厢军退役军士出任。
在地方各级,刺史、郡守、县令负责各地的一般行政事务,除此还有各级教谕、督学、学正负责北府地方的教育。
在地方军队防务方面。草案做了很大的修改。
北府陆军还是分厢军、府兵和民兵。厢军被定义为战略机动军队,在曾华的心里就是“异世”的野战主力部队,采取募兵制,服役时间为二十年,都是从服役两年后的府兵中挑选出来地,而且每年采取淘汰制,算得上是当时最精锐,最专业的
人。
府兵大约等同于“异世”的地方部队,采用义务兵制,服役时间为二十年。
而民兵就很好理解,就是兵民一体的国防基础。
按照学制,北府男子从五岁入初学开始就必须按照六艺学习射箭和骑马。而且北府工业发达,北府长弓成了每一个男子必配的武器,当然五岁的童子只能用一种特殊的软弓,只有到十几岁后,手臂长长和有一定力气才可以使用标准长弓。
另一方面,由于北府掌握了众多的产马地区,而且由于曾华地以经济手段联系和控制各地地思想,所以北府商贸发达,中原各地能买到的马比牛要便宜,也要多。加上北府工场发明改进了挽、壁耕等挽具,促进了马耕的发展,使得北府除益州等水稻农作区外大都用了马耕技术。
有了这两个基础,北府男子地骑射基础就非常扎实了,所以它的兵源也十分的优良和充足。北府正常男子在满十六岁开始就必须自备简单的兵甲刀弓参加县里的民兵,接受正规的军事训练,一直到年满五十岁。
在两年后,民兵被择优招收进府兵。府兵也必须自备兵甲刀弓,而且要高档一些,不过他们以府兵的身份去购买兵器时,不但质量可以得到保证,也能得到极大的价格优惠。
而在服府兵役时,平时的府兵没有钱饷,但是所费的粮草和箭矢等消耗军器都由官府供给。这个时候的府兵一般都参加军屯,屯田所得的粮食除上交为军粮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折算成钱,分发给府兵做补贴,这个时候的府兵算得上是“异世”的农垦兵。而且每一府兵所分得的赋田不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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