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的基础,最起码舞刀弄剑是没问题,他们平时训练的比较杂,大部分人甚至还能使用弓箭,虽然不是什么好手,但最起码还能上战场。
但全旭也不是没有准备,作为一个从小就喜欢战场的人,即便是在守孝期间,得益于全家和盛长槐关系莫逆,西北大开发参与较早,无论是玻璃这种高额利润的产业,还是安抚司其他产业,全家占有的份额,在秦盛商行中仅次于大股东盛家,甚至比王韶的王家还要多。
毕竟王韶仅仅是一个王家子弟,不像全家,就是全旭和全宗兄弟两做主,两人一个是盛长槐的结义兄弟兼堂姐夫,一个和盛长槐一样,是张家的女婿,虽然全宗是旁支的,但张家人口少,两人的妻子关系还是比较好的,更不用说全宗和盛长槐关系不错,对盛长槐的能力又非常信任,自然是全力以赴。
全家商贾的势力虽然比盛家差远了,甚至不如王韶的王家,但他们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全家乃是本地地头蛇,自然是赚的盆满钵满。
在盛长槐的《平戎策》里面,全旭全宗兄弟俩看到了全家实现几代人夙愿的希望,不同于其他勋贵之家,赚了钱之后在汴京周边买房子买地,利用全氏一族在西北的影响力,在自家庄子上和草场上耗费了大量的银钱训练乡兵,这种情况,在西北很正常,大宋朝廷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是训练私军,算不算犯忌,西北将门都这样,只不过像全家投入这么大的是绝无仅有,两个原因,一个是缺钱,一个是没有必要,训练好的乡兵,官府一纸诏书,随时可以调走,他们平日训练出来的,不过是能优先补充到自家嫡系军队里面。
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的,两年时间,全旭现在最大的底气,就是他从凤翔府带来的两千乡兵,这可是不输禁军的存在,全旭这一次,也是把全家的家底全都压上了,关山牧场的马匹,全都被他带来了,连种马都没放过,这里面甚至还有六七百的骑兵。
但是,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全旭自己带来的乡兵,里面充斥着全氏一族的骨干当指挥使和都头,是要作为主力使用的,但是那些乡兵和厢军,全旭也只能挤出来一部分人手。
其中的军官将校,全旭就有些捉襟见肘的,虽然全武离世,全氏一族军中的力量,大部分是在雄武军中,这两千乡兵里面的将校,已经是全氏一族能够支援的极限了,毕竟适合带兵打仗的,哪怕是个小小的都头,在将门亲族里面也不是大白菜一样一抓一大把。
“放心把,折家和种家的叔父他们肩负重任,但家中子弟中,尚未入仕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