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圣王的法则。【原文】今执厚葬久丧者言曰: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夫胡[1]说中国之君子而不已、操而不择[2]哉?
子墨子曰:此所谓便其习,而义[3]其俗者也。昔者越之东,有輆沭[4]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5]而食之,谓之宜弟;其大父[6]死,负其大母[7]而弃之,曰鬼妻不可与居处。
此上以为政[8],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
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9]死,朽[10]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
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11]谓之登遐[12],然后成为孝子。
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全义之道哉?
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戎以此若三国者观之,则亦犹薄矣;若以中国之君子观之,则亦犹厚矣。
如彼则大[13]厚,如此则大薄,然则埋葬之有节矣。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尚有节;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于此乎?
子墨子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菹漏[14],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15]其所,则止矣。
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
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请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若节丧之为政,而不可不察此者也。
【注释】[1]胡:通
“何”。[2]择:通
“释”,舍弃。[3]义:宜。[4]輆沭:古国名,相传在今浙江东部。
[5]解:剖解。[6]大父:祖父。[7]大母:祖母。[8]政:通
“正”,指法则。[9]亲戚:指父母。[10]朽:剐,剔肉。[11]熏上:烟火上窜。
[12]遐:通
“霞”,指天。[13]大:通
“太”。[14]菹漏:沮,通沮湿。菹漏,渗湿之意。[15]期:即示字的讹写。
【译文】现在持厚葬久丧观点的人说:厚葬久丧,如果不是圣王的大道,那为什么中原的君子们延用至今,不肯废止呢?
墨子说: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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