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朱牛牛盘算着,畅想着,未来都是好日子。
她是不是嫌他穿得太花哨了?毕竟她前世深交的,不是将军就是太子,衣品肯定比他高。
蓝玉穿过花衣裳吗?没有!不是亮蓝就是明黄,不是珠白就是幽灰,交领上有绣花,用的也是相近颜色的丝线,人美成那样,还那么低调。
荆风大哥穿过花衣服吗?没有!他在暮城时穿的都是蓝玉的新衣,这一世的衣品还没看出来。但,随便他穿什么吧,反正他穿什么都好看。
秦星亮决定了,以后他穿的衣服,都以有真丝光泽的银色为主打,要么银灰,要么银白,银蓝也行。
他再也不要做一只看起来随时都像要开屏求偶的花孔雀了。既要告别花哨,也要闪闪发亮。他就是这样一个简单质朴又有着美好追求的年轻男子。
他从早晨出来,白天里接连跑了五个时辰,日薄西山之时,他放慢速度,开始寻找客栈。
他一个人,不敢露宿荒野。他不是蓝玉,会武功,擅打猎,还能听懂动物说话。山野间随意出没的野兽,极有可能吃了他。
进了郊野的客栈,他脱下衣摆染尽泥泞的银灰骑装,沐浴过后,换了一身极为清爽的银白色常服,坐到大厅里用餐。
他好饿。等他低头大快朵颐,再次抬头,发现客栈里本就不多的人,要么遮遮掩掩,要么明目张胆地盯着他看。
他长得很好看吗?
应该不是这个原因。他们是要打劫吗?有这个可能。他心里这般想着,抬脚回了房间,检查好门窗,这才躺到床上。
他现在知道蒙雨为什么不肯带着他了。
前路凶险,真要遇到强盗,关键时刻他不仅帮不上忙,她们还要腾出精力照顾他,拖后腿极有可能影响到冰清施展法术。
他这样普通的男子,只能在暮城那样太平的地方安居乐业,自由生活。一旦离开暮城,少了应有的庇护,他什么都干不了。
想到人生地不熟的荆风大哥,在不会骑马的情况下,独自一人背着书箱就敢去远游。
蓝玉带着温小云冲破暮城屏障,从此背井离乡,音讯全无。
蒙雨一时兴起,与冰清带着二十轻骑,西寻蓝玉。
这些拥有前世记忆的人,都这般横冲直撞,无所顾忌。
秦星亮在思考中沉沉睡去。
第二天,他起了个大早,门窗完好无损,他没有被打劫。
他这才意识到,虽然身在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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