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是真的爱那个人,谁信啊!
怎么看都是爱钱更多一些吧!
再翻一翻记忆,好家伙,如果原主真的是把从贺锦程那里拿到的东西拿去换钱改善自身的生活什么的,钟央哪怕觉得她自私了些,方法不当了些,却也不能指责别的什么了。
那些东西,说不好听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既然贺锦程不当回事儿,忍了让了,旁人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而原主拿到这些东西,哪怕是用来私藏,也能当做某种爱意的表示,可原主呢?
手表给从小到大都没怎么相处过的大哥拿去戴了,只从对方口中听了几句好听的,过两天不见了,原主也没问一句手表的下落,见到家中起了新房子,还跟着父母一道夸赞大哥有本事。
鞋子给了弟弟,踩在乡村土路上,爬山下坡的,很快那皮鞋上就泥泞得不能看了,拿着鞋帮子在门槛上敲一敲干裂的泥土,抖一抖,还能再穿,就是那样子……不要指望价值昂贵的品牌鞋多么禁穿。
再有那给了父亲的皮带,没几天就有了烟头烫出来的痕迹,以及不知道去哪里剐蹭的划痕,不见最初的鲜亮。
如果说这些给出去了能够得家人一声“好”,或者也还能伪饰一下原主的孝顺,是个顾家的好女孩儿。
可是原主呢?
她恐怕根本就没那个脑子!
明明东西给出去了,得到的却不是什么好话。
她都是怎么给东西的?
“看你戴的那什么玩意儿,难看死了,给,这个拿去戴,出去别给我丢人,这表,若不是我给你,你这辈子都戴不起……”
被这句话集火的大哥,都结婚生子的人了,听到这样的话,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却还是努力挤出谄笑来接过了表,“还是小妹厉害,这是什么表啊,贵不贵!”
“贵不贵?哼,卖了你都买不起一根表带,你都不配戴!”
言语间的鄙夷,哪怕记忆中看不到原主自己的脸,也能想到那种鼻孔朝天,满眼都是看不起的神色会是怎样的欠揍。
其他的鞋子和皮带等物,也都是这样给出去的,这种给法,正常人谁能给原主一点儿好感?
十七八的小女孩儿,其实也没什么坏心思,就是为了炫耀罢了,炫耀自己多么厉害,在空明山过得多么好。
从家中离开的时候,父母兄弟,也不是没有给她带过一些特产什么的,可她总是嫌这些土特产丢人,那些田地里出产的作物,哪怕被洗剥干净装得整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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