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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说起来,肖老师是无理辩三分么?
并不是!
其实他指出来的一些症结点,在单元剧《小倩》、甚至是在《新聊斋》的六部单元剧里都是存在的。
但这些问题,却并没有拉胯收视率。
这就让很多业内人士开始分析这部改编自聊斋故事的唐人自制剧能够大获成功的原因。
难道说:新人面孔+老IP+好的制作班底=收视率?
要不,咱也去弄几部老番新编出来?
远的先不谈,近的就说聊斋,聊斋辣么大,能改编出来的故事海了去嘞!
不管怎么去分析,也不管业内人士的心里活动如何活络,那作为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林意而言,他的身影,开始进入一部分人的视野里。
圈子里的影响尚未凸显出来,但在商业价值领域的提升,却是立竿见影的。
就在林意人在传媒大学过着日常打卡的惬意生活时,九月底,临近国庆前,他收到了来自于公司方面安排的通告。
是一则广告拍摄安排。
广告商是粤省一个本土做玩具企业,旗下众多玩具里就有做玩具剑的,他们正是看中了剧中林意身背大剑的造型,想要以此拍摄一个玩具大宝剑的广告:小孩子不都有拿剑斩妖除魔的梦想么,那就买我们家的大宝剑吧。
羞耻是羞耻了点。
但作为珠三角地区都颇有市场的地区企业,对方给出的代言报酬是三年五十万。
这就是有公司的力量了,换做个人,一方面是接不到这样的广告资源,而林意目前是唐人公司一哥,有代言资源也是想到林意这边;另一方面,个人也难以议出这样的代言价。
孙泞告诉林意,对方意向价原本是三年三十万,但公司方面在沟通时告诉对方,来年他还会有一部戏播映,对方相当于是用当下的代言价,吃两波林意新剧播映的红利,这也是对方愿意另增二十万的原因。
林意闻言后,暗道对方不亏。
要知道,自己下一部剧的李逍遥造型,同样是身后背剑的。考虑到未来《仙剑》的火热度,这要是放到播出后,代言费至少得翻两个番!
得知自己获得这样一个代言合同后,林意在心里是盘算了一下:
尽管这按照当初签订的艺人经纪合同,经纪周期内的收入分成是前三年四六分、后四年才能反过来,换言之五十万税前林意只能拿到二十万,但代言蛋糕大了,尽管自己前三年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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