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饥困,二年间相啖食略尽。
“人相食啖,白骨委积,尸秽满路。”
兴平元年,“自四月不雨,至于秋七月,谷一斛值钱五十万,长安中人相食”。
同年,曹操在徐州、PY与陶谦、吕布作战,战争加蝗灾,“是岁,谷一斛五十余万钱,人相食”。
兴平二年刘备被吕布袭取徐州后,收拾散卒跑到广陵一带,“备军在广陵,饥饿困败,吏士大小自相啖食,穷饿侵逼……”。
”初,曹操乏食,昱略其本县,供三日粮,颇杂以人脯,由是失朝望,故位不至公”。
看到没有,这里面的记载之中也有刘备麾下吃人的记录。
这并不是说刘备不仁义,实际上这是没办法了。
没有粮食,只有易子而食了。
吃人的记载,可不仅仅是在东汉默念,纵观中国历史,就是一部吃人的历史。
在任何朝代,即便是所谓的盛世,依然是吃人不断。
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
鲁迅先生也说过,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绝非虚言啊。
翻开史书去看一看吧,吃人的记载充斥在每一部史书之中,甚至有些吃人的将领最后还封侯封王。
这不是时间最大的讽刺吗?
人类这个生物,委实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
同类而食,即便是放在动物界中,也只有很少的几种动物才会这么做。
而人类似乎已经非常熟练了,一旦遭遇什么生死困境,吃人就是常态。
尤其是王朝末年,率相食这个词语就会频繁出现。
陈元作为一个后世来的灵魂,对于这种吃人的行为痛恨至极。
他绝对不允许刘备治下出现这种情况,但凡是有这种情况,一律杀。
也许有圣母要说了,有些人吃人是迫不得已,不吃人就活不下去了啊。
道理也许是这么个道理,可是陈元不想讲道理。
只要你吃过人,陈元必杀之。
因为吃人不仅突破了做为人做基本的心理防线,吃过人的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
而且,吃同类还会沾染各种疾病。
总之,吃人的人在陈元这里已经被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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