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句话,足矣让一个良家女子身败名裂!
......
荣国府,探春院。
在场的只有林黛玉和探春,其余人皆不在,她们各有各的事情要做,并非一天到晚都黏在一起,不过隔三差五会欢聚一堂,或是谁的生儿、或是谁请东道、或是来个诗会以及自助餐。
每月底都会有一封家书自遥远的南方随风而来,届时会是她们一个月中最开心的一天,大家聚在一起,聆听贾瑜借林黛玉之口对她们传达的思念。
薛宝钗猛地来这一遭,探春有些莫名其妙,放下没有读完的长篇大论,一脸的疑惑,林黛玉受了礼,若是不受,就代表不原谅和心中仍存芥蒂,为了缓和紧张的气氛,林黛玉调侃道:「今儿不年不节的,你又未曾进门,怎么就磕上了?我身无分文,可没东西赏你。」
虽说良妾能与正房太太称姐道妹,享有诸多特权,但得建立在正房太太允许她们那么做的前提下,在等级森严,尊卑有序的后宅,按照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规矩,逢年过节时,包括早晨和晚上,良妾、姨娘、通房丫头们都是要到正房太太面前行礼问安的,晨昏三叩首,早晚一炉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探春不
是外人,而且这件事是压不住的,迟早会传到贾瑜的耳朵里,薛宝钗不准备瞒她,泣道:「林丫头,这三个头是我代我妈给你磕的,她是生我养我的人,她即便有千错万错,也不是为人子女能够指责的,我知道如今说什么都是苍白无力的,不足以弥补你所受到的委屈和伤害,万般过错,都由我一人承担,求你念在往日的情分上,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我妈一回。」
听她如此说,探春以为是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迫不及待的追问,听完前因后果后,她忍了好一会儿还是没能忍住,咬着贝齿吐出三个字。
「太不像!」
林黛玉走上前扶起羞愧难当的薛宝钗,用手帕拭去她脸颊上的泪痕,宽慰道:「你的歉意我接受了,那件事也没有对我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你何苦这般作践你自己,我们不是亲姐妹,但胜似亲姐妹,接下来是要在一个屋檐下共侍一夫的,不能因为这些细枝末节,无关紧要的小事而坏了情谊,我真的没有怪罪姨妈,谁还没个一时失言的时候?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再者,你把我想的也忒小气了些,说句显摆的话,我是要做宁国府当家太太的,若是连这点容人之量都没有,将来还怎么和那些亲朋故旧,以及各家诰命们来往?」
「林丫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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