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成为秦孝公甚至超越秦孝公,要强国富民,非法无以达成。
刘恒看后平静了许多,他心里细细思量:“大汉立国已是三十余年了,人人渴盼民富国强,对本朝来说,每一年都十分宝贵和关键,我刘恒只希望在我的手上能强大起来!”
刘恒让谒者给张释之发了份批复,并且称赞廷尉做得好做得对。
惊马案不但没让张释之官位不抱,反倒让怀恨张释之的人失望透顶,有刘恒在上面‘包庇’着,张释之只能越来越受皇帝青睐。不满张释之的人只能熬,只能等了。
这其中便包括太子刘启。
不久后,发生了又一起震惊朝野的大案,有人胆大妄为,偷窃了高祖庙中神座前的玉环。刘恒恼羞成怒,在全国开展大搜捕,很快就把窃贼缉拿归案,同样交到了廷尉府,刘恒的意思是要重重治罪,以儆效尤。
而张释之援引法律,判决贼人盗窃罪,弃市。判决结果忤逆了刘恒的想法,刘恒召来张释之问道:“此人狗胆包天,竟敢盗窃皇家器物,朕把他交给你,是希望你严加惩治,而你却只判他弃市罪,像这种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的盗贼,应当判处族灭才是?你如此判决,怎么维护高祖的尊严,怎么表达朕的孝心?”
刘恒言语异常激动。
张释之向前深深一躬说道:“依照律法,判处其弃市已是极限了。到底应判其弃市还是族诛,应当视犯罪情节而定,不能一时的意气用事,如果盗窃一只玉器就要判处族诛,那如果哪天又有胆大妄为之人挖掘了祖庙,陛下用什么刑罚加以惩治呢?”
刘恒听着张释之的辩解,虽然怏怏不快但却陷入深思,他知道张释之向来不是能言善辩之人,虽然他的说辞不一定恰当,但刘恒明白了他的意思,有法不依治国便无序,等到哪一天对罪犯已经无法惩治的时候了,那国家就将陷入危机。
聪明的刘恒再一次同意了张释之的判决。都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刘恒的肚里岂止是撑船!
张释之就是这样刚直不渝,依法办事。
作为天下司法系统最高长官,张释之给司法界树立了标杆。
俗话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这句话本来含有贬义词,但用在张释之身上可有另一番褒义,既然廷尉都唯法律是从,那么下面的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升官也好,政绩也好,发财也好,要往上爬必须得像张释之一般严格执法,否则是不可能得到上级领导看重的。
有如多米诺骨牌效应一般,司法系统正了,各级官吏就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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