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
“天命,一介匹夫罢了,心比天高,却也是命比纸薄。”
路西菲尔温和道:“诸位若能在此时归顺吾荣光神国,助吾等神主一臂之力,颠覆这方牢笼,解放众生万灵,日来论功行赏之时,定然不会亏待了诸位。”
“吾等承陛下天命而行,前路已是大道坦途,未有人可与吾等为敌。”
“可若诸位一定要与吾等为敌……”
他不禁摇了摇头,笑道:
“那便是自寻死路。需知凡就是凡,如何能抗衡真正的神圣?”
此话一出,旁观的意识中有故意拍掌大声叫好者,亦有皱眉反对却又不好开口者。
诸位北部星空的原初皆是面色铁青。
此话若放在以往,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定然是认同的,蝼蚁般的凡灵,又怎能对抗超凡入圣者?
神祇就是神祇,凡灵就是凡灵。
两者间无可衡量的鸿沟,注定了彼此间天与地的差距。
蝼蚁般的生物,安敢忤逆至高至伟的神圣?
这,便是诸位自认天命所归的原初,立于世间的根基。
可而今,眼前之人却将他们的骄傲践踏于脚下,把他们比作了蝼蚁!
而他身后之人,才是至高至伟的神圣!
一种极为复杂的情愫悄然蔓延在诸位原初的心底。
那是如无数被他们当做草芥而俯视的生灵都曾生出过的情愫。
而就在此时。
一道远道而来的声音飘然进场。
他站在了路西菲尔与天命神国的中间,挡住了诸神的视线,大笑道:
“蝼蚁也有吞天之志,地狱之主何敢小视我等后天生灵?”
在场众人神色一震,第一时间认出了到场之人的身份。
曾经的天命之主——罗兰·诺戈尔曼!
他们看向罗兰的目光十分复杂,有惋惜,有敬佩,有不解,亦有淡漠。
路西菲尔似笑非笑道:“蝼蚁之命,不过朝夕,也敢妄谈吞天?”
罗兰大袖一挥,笑道:“我等后天生灵,与天地争,与同袍争,与万族争,与神灵争,总能有几个争出一条康庄大道的人物。”
路西菲尔哑然笑道:“便如阁下这般?”
罗兰深深看了他一眼,目光越过他,看向站在他背后的那几位熟人。
他又扫过周遭那些熟悉的气息,轻声感慨道:
“都是熟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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