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钱,此种票券即称“飞钱”。
这些史料李继业都是知道的,但是李继业确实认为,会票(汇票)在明末清初已经出现。而此时各地藩镇也肯定出现了钱庄的雏形,可是绝对没有形成气候,执行的业务也是最初级的借贷,俗称高利贷,至于飞钱之类的业务,现在已经基本上见不到了,毕竟各地形同割据,除了天策府之外,没有一个地方能够支撑钱庄的生存,现在各地存在的一些商号也根本不是什么钱庄。
而在此之前,李继业已经在实业司之下设立了天策钱庄,主事是崔明艾。不过天策钱庄只有借贷职能,并没有汇兑业务,所以说是钱庄,其实与现在各地放高利贷的雏形没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天策钱庄的利息非常低。
如今,李继业设定的钱庄营业内容和范围,主要是经营汇兑和存、放款业务。
关于汇兑有以下五种情况:一、迟票。除以兑期另加汇水外,所占之期,按月估算递加。二、兑条。手续于定汇之后,立一对条,齐中剪为二纸,汇款者持上半页,承汇者将下半页寄往所汇之地验兑,交条付银,即不找保立收据也可。三、信汇。各凭各信,字号对字号,下付人堂名,须得保付给,汇水随行市。四、汇票。凭票给付,汇水随行市。五、电汇。如用明电,见电后讨殷实承保用款,错则退款,如系各家之密电,用款手续亦与明电同,电费皆由汇款者出。
而关于存款,又分往来存款及定期存款二种,前者系商家浮存,随市面之疲快,临时定日利,但存款利率较市面利率略小;后者则有定期一年者,亦有定期一、二、三、四、五、六月者,存户如在存款未到期提取利息,须立一借据。
关于放款,又分信用放款及抵押放款二种。前者放放款时须立一字据,也有随市面习惯办理者。其日利随市面而定,活期者较小;后者抵押货物,须订立合同,执其凭单,押品如系不动产,则须执其红契,并立字据,由承保者垫还。
按照李继业的设想,先用存银支付利息的优惠和天策府良好的信誉作为引子,将天策府各地商贾、士绅、官吏的钱财汇集起来,之后便开始以实业司各商社在各地的铺面为支撑,在整个天策府大建钱庄,至少每个县都要有一家钱庄,尽快建立钱庄网络。
如此一来,各地商贾、豪强、士绅便可以凭借汇票通行各地,只要众人尝到了汇票的便利,李继业便可以保证,各方的钱财会源源不断的汇集起来,到时候挡都挡不住!
后世银行为什么会成为最挣钱的行业?还不是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