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底气,他们永远最不缺乏的就是牺牲的勇气。
“我们把人数压下来,夜不收现在大概有十六个蒙古族的,加上长得有点像的,我们凑够二十个人。这样现在部落中的人数最多也就需要六个而已。也尽可能的减轻了万一临阵有脱逃的风险。”
“好!”袁崇焕点头。
很快,参谋这边就会根据他们商量的意见,编拟出来十几条命令让他签字。
袁崇焕签字的时候,尽量不去想这些人的名字,也不去想他们的容貌。就是机械的签字,机械的盖章,然后交给参谋,下发到每一个执行的单位。
只是把高潘叫过来,将自己的一块巨大的怀表给了他。
“谁带队去草场,把这个交给他。我们约定好的时辰,需要靠这个更精准一些。”想了想,袁崇焕还是忍不住说道。
“打乱了就往山上跑,我们下面总有办法的。”
就在同时,远在归化城以北五十里的地方,方余令面对的却是拥有者几百匹骆驼和战马的强盗部落。
这种部落和草原上的牧民部落和强盗团体非常的好分辨。
强盗们,他们没有老人,也没有孩童,甚至于没有女人。而且,他们选择的地方更多的是靠近密林和山丘的地方,而不是开阔的草原。根据打探的斥候回来汇报,这就是这里臭名卓着的红胡子队。他们谁都抢,什么都抢。而且,从来不留活口。
所以这些人一定是要铲除的,毫无疑问,他们要是不是死人,就会是建州人的前锋。
五百人装备精良的大明军面对两百人的蒙古强盗,战争的态势就非常明显了。更何况,一方还想要保护住自己的财富,那么失败就是一定的了。
方余令带领着中军并没有动,两翼的软甲骑兵直接从左右包抄了上去。还在自己营地上喝酒取暖的强盗们才准备翻身上马的时候,一枚枚的手榴弹就嗤嗤的冒着火光远远的扔了过来。
首先受惊的是在外围休息的骆驼队。他们半跪在地上,身上拖着重重的行李和货物,当冒着火光的手榴弹在他们的身边炸响的时候,这些骆驼昂昂叫着站了起来,开始向着四面八方逃逸。
强盗们傻掉了,他们的财富在骆驼的背上,但是收割他们生命的威胁又在快速地逼近。一时间,这些强盗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把骆驼赶回来!”
“上马,上马!”
“迎战,迎战!”
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命令从小头目,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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