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她挖土无聊了,就停下来,揪着蚯蚓玩,看着它们不断地扭曲身体,又恢复不了自由,会让她有一种莫名的自豪感。
骨山是一座荒山,甚少有人出现在此地,在山脚的某一处,一只骨手撑破泥土,渐渐露出全部的骨架。
前来刺探消息的正派人士路经此处,恰逢遇上这一幕,心脏突然剧烈跳动,倒下口吐白沫而亡。
最近女主发现一件事,她竟然能依附骨架,虽说在外人看来瘆得慌,可是骷髅没有眼睛, 她视力受阻,所见之物模糊一片。
不知是否错觉,刚才好像有什么东西掉到地上。
稍等一下,让她切换成灵体看看,就能知道怎么回事。
是一个穿着一身白衣的男性人类,年纪粗略估计大概二十出头,个子一米七左右,腰间有一个玉牌,上面写着——宁羽。
不管倒地这个人死没死透,本身是男人这件事已经被女主给排除附身条件了。她是一个铁铮铮的女儿家,是绝对不可能用男人的尸体的。
一刻钟后,女主确定那人真的死透透,咬咬牙,终于下定决心。地上的身体动了一下,缓缓起身,拍了拍衣衫上的尘土。
方圆百里,就这么一个新鲜的玩意儿,要是女主不赶紧附身,好处都让那些野兽占据了。
她清清嗓子,酝酿开口的第一句话应该说什么。
“今日的风儿甚是喧嚣。”
出现的是低沉的男性嗓音,不错不错。距离她上次说话感觉过了好久,趁着能说的时候,多说一点。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
李能长得那么好看,一定经常受到吹捧,她得换种方式吸引他的注意。
“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器宇轩昂,这些好像都太俗气了,没有一点新鲜感。”
不久后,百合宫的大门来了一个一袭白衣的年轻男子,他一张国字脸,无一处不洋溢着正道之气。
咚咚咚~咚咚咚~
‘开门啊开门啊,我知道你躲在里面,不要以为那么安静我就拿你没办法,快点开门啊,否则我就-----我就用匕首在百合宫的大门上刻到此一游几个字。’
百合宫大殿上,李能打着哈欠看着跪在自己不远处的男子,这几日没有鬼怪的烦恼,他依旧失眠了。
“你说你叫什么?”
“小人是宁羽,久仰百合宫宫主的大名,由于小人已经厌倦正派人士的那一套做法,想要弃明投暗,为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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