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上一次搞夫前目犯,比龙文章可骚气多了。
败兵们稀里湖涂的就打赢了一场战斗,捡战利品的时候,一帮人把鬼子的尸体扒了个干净,就差连裤衩子都不留了。
他们穿上的衣服,觉得自己又像个文明人了,最起码不是光屁股蛋的野人。
衣服遮住了身体,彷佛又遮住了他们那颗脆弱的自尊心。
便是在不久后死了,没有席子卷吧卷吧,好歹还能有身衣裳,到了下面不至于光屁股。
陈浩对于穿上日本军装没意见,穿上日军的衣服来个鱼目混珠,给小鬼子来个惊喜,是个非常不错的战术。
但是这帮败兵穿上,他看的皱起了眉头。
有的衣服肥大,人还瘦小,穿着就像唱戏的。
有的裤子穿上去像七分裤紧身衣,把裤裆那一坨都给显出来了。
陈浩琢磨了一下想明白是哪不对了,骂骂咧咧的:“松松垮垮的,像是个什么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娘的皇协军成精了。”
这模样别说去鱼目混珠了,让鬼子瞧见了还得嘲笑他,带的是什么垃圾队伍。
一点都不精锐,感觉像是拉的山寨野人充数。
“说的对,这成何体统呢!”
龙文章立刻高声附和,手一指那些败兵呵斥道:“没听见长官的话吗?都把那身狗皮脱了。”
败兵们没有搭理他,虽然他看上去是个中校,但又不是他们长官,凭什么命令他们?
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陈浩的身上。
如果这里有谁可以号令他们,显然是刚刚带领他们取得胜利的陈浩。
一个小队的鬼子被干掉了,他们自己出了几分力气,心里面还是大致有数的。
顶多就是壮壮声势敲敲边鼓。
从头至尾一直是那个男人在发挥作用,一个人硬顶日军一个小队,比一个整编连的战斗力都强。
军队是充满暴力的组织,从来都是强者为尊。
人们也都尊重强者,哪怕这个人没有军衔职位。强者就是强者,强者的意见从来都不会被忽视。
陈浩摸了摸下巴做思索的样子。
穿着日本人的衣服,在林子里遭遇日军,是有鱼目混珠的机会。
靠近了发起突然袭击,完全可以给碰上他的日军一个大大的惊喜。
缺点是自己人看见了,绝对会把他们当鬼子打。
林子里散兵游勇比较多,要都是跟眼前这帮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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