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百多章之后(我自己已经写出来的、有具体文字的初稿都还没到这一处,只是打在肚子里的腹稿已经有成形的设想)。因为中间还会有反复,有波折的,他们不是仅仅这一段情节结束就已经完全消除对世民的误解,在此之后又会有新的误解产生的。而到这整部小说的三分之二情节过去之时,当他们要面临在效忠皇帝杨广与听从李世民的号令这两个那时已经是针锋相对的选择之中挑选一个时,他们顺理成章地只会选择后者。总之,到最后,这些人对李世民的观感与态度——他们是出于由衷地佩服他而不惜抵制一切外在压力也要坚持服从他——不会与真实历史有任何矛盾,实际上只会是更加感人、也更加令读者觉得信服,因为前面是经历过那么曲折的过程的。
但在此之前——在六十多章之前,在一百多章之前,在这小说三分之二的情节过去之前——,暂时读者们看到的还只会是他们对李世民的观感是“反复向下”,“没有最低,只有更低”(爆!我又拿股市术语俗话来打比方鸟~~~)小说就是这样的嘛,需要先抑后扬,那才有跌宕起伏的悬念效果。因此作为读者呢,也要像在股市中打拼的股民们那样,有一颗坚强的心,要像相信大市最终总能涨起来那样相信我这作者的编故事能力,这样才能最终在股市里赚到钱那样享受欣赏这小说的曲折情节,不过最终最重要的还是享受这小说想表达的感情,我这作者想表达的对李世民的喜爱。
事实上,《写在前面》的前言里有最后一段最终我没有贴出来,在这里还是贴出来吧——我个人的爱情观是:一个人在感情上能征服另一个人,是因为他的性格与人品值得对方去爱,也就是说,他在本质上是可爱的,而不是因为他那外在的相貌。因此,虽然为了剧情需要,这小说里的李世民的相貌是长得好看的,也会特别地予以强调,但爱上他完全不是因为他的相貌,而是因为上述那些我要塑造起来的坚强勇敢、正直善良、乐观积极、不为任何困厄苦难所击倒的良好性格与人品。爱他,是爱他这个人,而不是他那张脸蛋!
广义而非狭义地说,这小说里所有人都爱上了李世民,他们之所以爱上他,就是上述那么多表达美好的词藻我都将要在李世民身上以曲折离奇而又淋漓尽致的方式表现出来!44 答应
突然被皇帝的手指碰到那个要紧的所在,李世民不由得失声尖叫。但才尖叫了一声,他立时便想到:如今众目睽睽那么多人看着,自己软倒在皇帝怀中这样失态的尖叫,那些人会怎么想?
他连忙伸手紧紧捂着自己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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