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肉疼病又犯了。
老板没有生气,笑着解释道:“姑娘好眼光,挑的都是绿檀木的梳子,而且都是整块木头的,雕花也比旁的精细。”
对比摊上其他梳子,果然王志挑的最精致最好看。
王志白了一眼她哥,“哥,你也不看这是谁的眼光,我能看上那一般的吗?”
王福浩摸着脑袋无奈的笑了,心里忍不住吐槽,眼光好还不得钱也好,他不知道啥好啊。不过妹子有钱,有本事赚钱,自己赚钱自己花,花的心安理得,更何况妹子买这么好的东西还不是为了他们,他不过是为她好,省钱也是为她将来嫁人着想。
老板得了一笔不少的进项,心里高兴,他原本还真没觉得几个半大孩子,能花这么多钱,包了摊位上最好也最难卖的梳子。
一高兴,老板话都多起来了,“几位小友不知,其实这比赛最大的看头就三家,官办采珠坊,玲珑坊,瑾瑜阁,不信,等下午结果出来了,肯定是在这三家竞争冠军。”
“那依老板所见,瑾瑜阁胜算有多大?”王志问。
看着小姑娘期待和信任的眼神,老板心里生出一股自豪感,相比乡下人,他们城里人的眼界还是宽,知道的消息也多。
“一半一半。”
“怎么个一半一半法?”王福生被老板吊胃口的行为整的格外好奇,本来还没想知道,现在就好像必须得知道似的。
老板左右望了望,见无人注意,小声说道:“我有个远房表姨的儿子的邻居在瑾瑜阁做工,他说啊,这瑾瑜阁的珠子和玲珑坊的旗鼓相当,都在伯仲之间,官家也很难办啊。”
“哦——是这样啊,那明天的比赛也有的看了,肯定精彩!”
别了热情的老板,兄妹几人来到逐鹿书院,今日休沐,王志特意选了今日,不耽误小豆子读书。虽说小豆子天赋极好,但不努力也很难从一众学子中脱颖而出。毕竟他读书时间短,很多耕读世家的孩子底蕴和基础更深厚。
书院门前看门的小童昏昏欲睡,坐在树下的椅子上,倚着树打瞌睡。
王志拿出一串糖葫芦在他鼻子前晃了晃,没一会,小童就睁开朦胧的睡眼,见眼前有一串红艳艳的糖葫芦,忍不住舔了舔嘴唇,难道自己还在做梦,小童尚未完全清醒,全当自己又做梦吃糖葫芦了。
刚想伸舌头吃,糖葫芦竟然飞了。
顺着糖葫芦看去,面前站着一个笑嘻嘻的姑娘,小童这才如梦初醒,赶紧整理了一下衣服,站起来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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