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如带,泰山如厉,国以永存,爰及苗裔。
将太祖高皇帝白马誓盟时的誓言拆分开,其实就是一下三点;
——非刘姓不得为王;
——非有功不得为侯;
——即为王、侯者,世袭罔替,与国同休。
而针对这三条誓言,第一条,是绝对没有商量余地的:某人姓不姓刘,也完全没有斟酌的必要;
至于第三天,即‘王、侯世袭罔替,与国同休’,也同样不容置疑。
因为这,是刘汉社稷的开国之君,给开国元勋做下的承诺。
哪怕为了兜住太祖高皇帝的老脸,这个规矩,都必须由世世代代的后世之君坚守。
最起码,也要那酂侯、留侯、平阳侯等几家元勋,时不时‘复其家’‘复其国’,做做样子。
而在太祖高皇帝的这三条誓言当中,唯一一条值得玩味,也多少留有些许操作空间的,无疑便是地恶天:非有功不得为侯。
有功劳的人,才能做彻侯,没有功劳的人,绝对不能做彻侯。
乍一眼看上去,这一条似乎也和‘非刘氏不得为王’一样,属于毫无难度的判断依据。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里的功劳,具体指的是什么?
当然了,作为太祖高皇帝刘邦亲自选定的继承人,刘盈当然十分清楚:先帝的意思,是‘军功’。
也只有军功,能被这位看似懒散,实则几位倨傲的开国之君,称之为‘功劳’。
但眼下,太祖高皇帝,早已经埋入长陵,坟头草都长好几丈高了!
这里的‘有功’,谁又能做出准确的解读呢?
——像少府梧侯阳城延那样,一手建成长安城,以及长乐、未央两宫,又接连担任郑国渠、酂渠的总工程师,这算不算功劳?
再有:未来的某一天,一个走了大运动傻大个,在天下某个角落的河边,降到了遗失多年的周王鼎!
那这个把周鼎献给朝堂中央,献给汉室的傻大个,算不算有功劳?
说到底,还不就是刘盈的一句话?
——刘盈说有,那就算是踩死了一只蚂蚁,也能被鼓吹成‘征战沙场’‘死战不退’!
反之,刘盈说没有,那‘上朝时左脚先埋进宣室殿’的罪名,也足以将一个人的政治生涯完全毁去。
虽说如今的刘盈,不大可能做出这样败人品的事,也不需要通过这样的流氓手段,来达成自己的目的,但理就是这么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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