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一名普普通通的士兵。
在宣府他严格训练自己,他用了三年时间掌握了一手相当不错的刀法和箭法。并在之后的数次蒙古人的入侵中砍下了三颗蒙古人的大好头颅,顺利的被赏赐了不少的银子,还被提拔成为了一名什长。
成为军官之后,他不仅仅开始严格要求自己,还严格的训练自己的手下士兵,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里,他手下的士兵也越来越精锐,刘平带着自己的手下不断的立下功劳,他的能力也越来强,同时他的职位也越来越高。
然而他的运气似乎要消失了,在他二十五岁那一年,同样在和蒙古人的战争中,一不小心他的右臂就被蒙古人给砍中。
最终还是被去除了右腿,救了自己的明,然而没有了右臂他什么也做不成了,万念俱灰的他拒绝了上司和手下的挽留,他离开了军队,回到了阔别近十年的家乡。
然而如果还又能想到,家中年迈的老父亲也在三年前走了,这队于刘平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灾难,自己竟然都没有见到老父亲的最后一面,孩儿不孝啊。
然而到了这个时候他已经无可奈何了。
虽然他在军营时花钱大手大脚,但是凭借着自己的功劳他还是带回家了不少的银子,凭借着这些银子,回到家的他买了一百亩土地,总体来说日子还过的不错,至少吃喝不愁。
……
转眼间又是十年过去了,这时候的他早已经走出之前的迷茫,他也再次成为了一名称职的农民。但是他还是和当地的农民不一样,他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身上也若有若无的散发着某种气质。他可是曾经手仞蒙古人的大明勇士!
每天晚上在妻子柔软的怀抱中,他还是会想起他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场景,那是多么的心胸澎湃啊,可惜现在这一切都没有了,他只是一个农民,一个有着三个孩子的普通百姓。
而在空闲的时间,他甚至还在努力的尝试用左手来练刀,希望有朝一日,自己的左手刀也能有右手刀那样的威力。
就在他想着这一辈子就这样过去的时候,朝廷竟然派人来找他,刘平相信,那一天那一刻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他仿佛重新燃烧起了希望,时隔十年,他再次看到了大明的兵,是精锐的士兵,这一点他一眼就看出来了,他激动,他开心。
当知道这是五军都督府希望他前往京城时,他丝毫没有犹豫,带上自己的珍藏十年的盔甲、大刀就跟着他们前往京城。
毕竟自己从军十年间朝廷可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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