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时常会想起那年夏天,四个人在午夜的马路上走成一排,很遗憾,就剩下我们。
维。
西贝是我朋友的女人。可惜我的朋友死了。
在他死之前,是一个有追求有理想的摇滚青年。他死之前一直没能理解摇滚的真正含义。只好用死来理解。可惜到死了也还是没能理解摇滚的真正含义。因为他已经死了,既然死了就说明他太脆弱,而摇滚的真正含义,就是不脆弱。
西贝的摇滚青年死的很匪夷所思,他从吉他上割下了三根弦,然后把它们连接成一条长长的吉他弦,再把这条弦绕到门把手上,系个死扣,最后把自己的脑袋放了进去。
身体不用力气,放轻松,头往下一沉,瞬间就死了。
西贝来的时候叫不开门。于是绕到窗户边上,于是她看见了他,看见了他整个身体倾斜的悬在半空,两条腿在地上拖着,最后发现了那根拖着他脖子的细线。
自始至终,西贝没有说出一句话。并且在之后的日子里,也很少说话。
那时我便知道,这个美丽到靠气味就能勾引住男人的西贝随着他的男人一起死了。
维:
你时常想起的那些事情,我已经忘了。
西贝。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已经忘记了,但我知道她正在忘记。
有很少的一些人具备这样的特质,某个地点,某个人,某件事情,倘若内心愿意,说忘记,就忘记了。
这些人很可怕。注定不会属于这个世界。
遗憾的是,我不属于这些人里的之一,我仍旧能够清晰的记起每一场我认为重要的事情,在这每一场我认为重要的事情里,我的女人都在里面。
黑夜里的风都带有颜色,在耳边一个瞬间又一个瞬间的吹过。是每个记忆开始时所奏起的号角。
我的女人,摇滚青年,西贝,我。
四个人在安详的夜空下走成一排。醉酒后的笑声。
我一直都记着。
西贝:
我已经开始有幻觉了。
维。
我还是会强迫自己走出卧室的门,同时也强迫西贝。
我带着她赶夜,去每一个迪厅。
DJ和主持站在台上,激烈的音乐想起,舞池里慢慢挤满了人。
西贝站在中央,有时站在音响上,她是所有灯光的聚焦,可她却不能自知。只是紧闭着眼睛,妖娆的身段,有时会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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