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发光,我忽然觉得胖子不那么讨厌了,甚至浑身上下还散发着金光
我说,“去去去去当然去那我宿舍还能住么”
“废话”
就这样,百转千回,我又回到了夜总会上班。其实当时我可以拒绝的,但没有哪个工作比夜总会来钱快,而我需要钱啊,日子捉襟见肘时,人是没法选择的,逼上了绝路,堕落啊什么的,已经不重要了。
乔江林给我的钱我不能要,得准备好,下次遇见的时候还上,上次的五千块也是,我凌寒不是没良心,干出讹人的事儿,也是无可奈何。尤其是乔江林帮我找好酒店没把我扔大街上没趁我失去意识对我做什么还给我几千块钱时,我真是感激死他了。
回到夜总会,最开心的是林蝶,毕竟我俩算是难兄难弟,她性子清高骄傲,跟我差不多,我俩明明生在风月场,却骄傲得要命,看不起那些卖笑的女人,每次路过洗手间看那些坐台小姐三五成群穿着暴露的衣裙在厕所嘟嘴自拍或是抽烟自拍装忧郁时,我心里真是一万个草泥马狂奔而过。
可谁都没想到,最后我和林蝶,都变成了当初自己讨厌的样子。
不过,我们可不在厕所装逼。
那天过后,我和乔江林没有再遇见。大约是没有缘分吧,同在一个城市,却没再遇见。
胖子的话没加假,sa然照顾我,给我安排了最好的钟。最赚钱的包间。我感激连连,sa说,小意思,你好好给我做事就成。嗯,毕竟我的提成,他要抽三成的嘛。
那一个月,我的酒量突飞猛进,包间客人时常要求我们喝两杯,客人的面子拂不得,心里骂着操你祖宗,但脸上要笑嘻嘻,嘴巴要抹了蜜说谢谢老板,您真好。
不这样,谁买你的酒
那一个月。我卖了好多好多酒,提成也是哗啦啦的飞进口袋。
过了很久我才发现,之前刁难我诬陷我偷钱的两个小姐一前一后辞职不干了,她们妈咪似乎也无所谓,夜总会的小姐一批进来,自然有一批滚蛋,红牌一个接着一个,能红头半边天并且日不落的,没两个人。
那一个月日子过得飞快,眨一眨眼,就到了杜威审判的日子。那天我起得很早,林蝶也起得很早,我们俩踏上同一辆公交车,最终目的地竟然是一样的,也是那天我才知道,林蝶的男朋友在北城大学念法律,每逢有案子,他都去听审,今天恰好约了林蝶。
下车时我和林蝶都愣了,没想到是来同一个地方,林蝶问我去干嘛,我说随便看看,无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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