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是躲在阴暗角落里的蛆虫呢。这是恶评,也是无奈,很多人对他们厌恶无比,但却拿他们没什么办法。
“约瑟夫,还有吃的吗?”
从特雷西进公寓到现在,他们已经蹲守了几个小时,年轻的狗仔翻了翻身边的空袋子,向前面问道。
被他叫做约瑟夫的白人男狗仔指着身边的包装袋,无奈的耸耸肩,“已经没有了,你可以去买点,过了街道一百多米有家便利店。”
说着,他从脚下掏出一瓶瓶装水,“劳…..还有不少水,要不你先垫垫肚子?”
“该死…..我已经喝了很多瓶了,这里连个厕所都没有….”叫劳的年轻人狠狠的锤了一下坐垫,约瑟夫看在眼里暗自摇头,这个年轻人太缺乏耐心了,下次不能跟他一起出来了。
就在他想着如何向顶头上司提议换掉搭档的时候,一直在周围扫来扫去的眼睛突然一凝。
“我还是去买点吃的吧。约瑟夫,你想吃什么?汉堡还是热狗。”劳说着准备下车,就见约瑟夫突然伸过来手拦住了他。
“嘘……有情况”约瑟夫做了个禁声的手势,目光紧盯着一辆停在了路边的黑色宾利。
劳微微一愣,反应过来的时候狂喜道:“在哪呢?在哪呢?那个有钱的小子出来了?”
“别出声….”约瑟夫提醒了一句,悄悄的指了指那辆宾利。
“只是一辆车而已啊,并没有发现目标人物啊。”劳很不解的说,在曼哈顿上东区,这种宾利很常见,他不觉得有什么特殊。
“你小子能看出来,我不是白干这么久了。”约瑟夫暗笑,并没有解释,以他的经验和感觉来看,这辆宾利肯定有问题。
车内陷入安静,约瑟夫一直盯着那辆宾利,大概过了十来分钟,劳有些不耐烦了,说:“你太紧张了,约瑟夫。”
“嘘……车窗拉下来了,快用相机….”
宾利的后车窗缓缓下降,车子里的人露出了真面目,是一个精致的金发少女,带着一副很大的墨镜,遮住了半边脸。
约瑟夫马上拿出相机快速的调焦距拉近镜头,劳慢了一拍,但是他也不傻,马上拿出了自己的装备。
“该死…..车窗升上去了。”他刚调好镜头,宾利的后车窗就升上去了,懊恼的拍打着坐垫。
约瑟夫嘴角微微上扬,发出一阵轻笑,“我抓拍到了。”他看着自己的相机,皱着眉想着,“这是谁呢?有点眼熟…..”
“约瑟夫….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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