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发可不管这些:“这个,之前写战报的时候,都是别人写好,咱老吴照个儿誊录的,水王爷,你来书写字据,我誊录一遍如何?”
你特酿,这么麻烦!
我写下字据,还要你誊录做什么?
“喏。”
手中御笔递给水溶:“咱老吴不放心你们啊,只有自己亲手誊录,才算是正式的字据,要不然到时候水王爷你拿着字据去要钱如何?”
这莽夫!
暂避锋芒,不与这莽夫一般见识。水溶笑了笑:“那小王就写一份吧,不过小王用惯了自己的笔,小王随身带着呢。”
一边说着,一边从袖口拿出小巧的一个盒子,里面装着一支毛笔。
毛笔精致玲珑,以玉为杆,阳光透过窗户照射下,散发朦胧微光。
好笔!
吴发不喜欢写字,也喜欢上了这毛笔。
吴发嘀咕道:“随身带着笔,谁玩都可以,水王爷真是好雅兴,北静郡王好笔啊。”
“噗...”
纵然恨死这莽夫,还是有人没憋住笑出声,又连忙捂住嘴。
这莽夫没有读过书,不会写字,但是这种骚话张口就来啊。
我曰嫩酿!
水溶脸色难看起来:“吴县公真是嘴巴喜欢占便宜,小王不与你一般见识。”
御笔谁敢随便用?
那是找死!
就算是皇子,也不敢用。
别看御笔是皇子自己的亲爹的,也不能随便用。
一些文人雅客,其实都是袖里藏笔的,甚至一些所谓才子,偶尔诗兴大发,要记录下来,所以随身带笔,就逐渐流传下来。
北静郡王水溶,自诩文客,也养成了这种习惯。
“是极是极,有人要与咱老吴一般见识的时候,咱老吴最喜欢给他看看拳头。”
吴发晃了晃拳头:“沙包大的拳头,你们见过吗?”
是很大!
还真没见过!
文武大臣看到水溶吃瘪,一个个想要笑。
没看到大家伙都不接这莽夫话茬,说啥就是啥,被他说一句,还能掉一块肉?
你越是与他一般见识,受辱的是自己。
你说不过他吧,他一张嘴能喷死人。
你说得过他吧,他用拳头与你讲道理。
水溶心脏一抽,咬了咬牙不说话,俯身书写字据。
水溶的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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