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着“李炎”两个字,他姑且就把这个当做自己的名字了。
对于穿越这个现实,他并没有花多少时间就接受了,因为残酷的现实环境让他不得不赶快适应求生,通过打探,他终于知道居然来到了三百多年前的明末,作为历史系的学生,他当然知道明末是个什么鬼情况。
农民军杀完,官军杀,官军杀完满人就来了,短短几十年一亿五千万人口就锐减到了令人发指的不到五千万,这么大规模的减员足可想象背后是多么残酷的现实。
不过他运气还是不错,身体的原主人有着一副不错的体魄,布满肌肉的臂膀,遍布老茧的大手,无疑说明原主是个经常干体力活的家伙,七尺多高的个子,也是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水平。
也是因为这个体魄,在他流浪的第十天,他遇到了那个人,比李自成大六岁的侄儿,闯军后营主将,李锦。
李锦在人群中一眼就相中了他,又得知他能识文断字,更加高兴,当即就委任他做了个哨总,哨总虽然地位不高,但高低是个军官,还是个能管五十人的军官,换句话说,等五十个人全部饿死了,才会饿死你......
在接下来的日子,就是乏善可陈的逃跑,兵败,逃跑,兵败,直到鱼复山,他手下也就剩下不到十个人了,深山的寒冬让残余的闯军又大量减员,这两个人跑掉后,他就彻底成为光杆司令了,手下一个人也没有了。
“锵——”的一声,抽出腰间的雁翎刀,这是李锦当然送给他的礼物,摸着冷硬如同冰块一般的刀刃,李炎的眼睛眯了眯,对闯军,后世的资料很缺少,加上他也不是专业性的研究员,只是个摸鱼的本科生,所以只能结合明史的一些记载对闯军进行理解。
鱼复山,是李自成事业最后一个低谷,在突出鱼复山后,短短四年,闯军就击破北京问鼎天下,在往后,哪怕吴三桂引入清军击溃闯军,李自成也没有这么低谷过(九宫山死的时候,闯军还是有相当势力的)
换句话说,这是李自成这支股票的最低点,全军上下不足百人,手下的将领不少都想投降了,这个时候能跟着老李打出去的,那日后建立大顺都是一方人物,李炎是不可能舍得放弃这个绩优股的。
什么?你说投明?知道明朝有多难出头吗?别看杨嗣昌现在围的欢,等明年张献忠去宰个襄王,杨嗣昌就被逼死了,李炎自认为自己没有本事在军阀如云的明军中混出水平,就算是混出来了,满清南下也就是剃发易服,然后变成屠杀自己同胞的刽子手。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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