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但是一种新成分添加?
对不起,这种东西你得论证清楚,证明好确实没事才行。
说实在要是真的强行混进去也不是没有办法,但众所周知米国有很多社会活动家,就像韩佳宁他们之前找的这种。
一旦出了一点点问题让他们抓住把柄了,那行,那你离死也不远了。
所以这种神奇的东西尽管大家都知道确实有作用,但它为了避免麻烦就是没法在米国卖。
当然,人家也不是傻,不是故意放着这么大的市场我就是不要。
我不申报,就不用一步步地写出我这种东西怎么发酵、怎么构成具体原理是什么。
我自己都搞不清楚原理,就不存在专利到期之后别人可以用我产品的情况,美滋滋。
“以我看,贵公司的小姜总应该是开始布局研究米酒肽之类的东西,一旦成功了,走在前面,嘿嘿……
现在北美的市场还是一片空白啊!这次小姜总急着叫二位来米国开拓,是抢什么时间?
当然是抢这个时间!
这次试水成功了,以后产品一推,哈哈哈,这不是直接抢在别人前面,他们的产品对北美市场的消费者来说也是后来者了!”
韩佳宁听得恍然大悟,却又不禁有些发愁。
是,不错,小姜总最喜欢的就是占据上风。
精华这个名字她最先采用。
面膜她率先再国内推广。
防晒喷雾也是她率先搞出来的思路。
连跟维C合作,都是找维C护肤的开创者。
欧邦德说的很对,小姜总指示贾总收购一家酒厂的思路应该就是在等待这个技术储备。
如果我们也造出了米酒肽,而且完成专利申请,抢先进入北美市场抢占制高点,这听起来确实是很诱人的。
听起来这有点不道德,但是小姜总好像一直喜欢抓着立本的公司薅,商场无父子,小姜总这也算是狠人本色了。
但是……
但是……
啊啊,哪有这么容易啊。
人家的米酒肽确实有作用,现在这么藏着掖着大概就是担心注册专利的时候必须写清楚每一步怎么做。
那么问题来了,微生物发酵这个你怎么弄?
多少度的温度投放多少材料?这不是买一瓶回来就能随便逆向出来的。
而从头到尾再去研发,要花费的精力可太多了,而且人家自己估计都不知道原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