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这其中有好几个,比他高大,比他壮实,比他还会玩锤子。
自己怎么能输给自己的手下。自己的名字可是赵括亲自取的。
因此,每次作战,宋意完全没有顾惜自己的生命,冲在最前面。
死神总是会远离最勇敢的人。
但是宋意身边,被他折服,为他举盾的袍泽,换了好几十个。
因为他们,总是用盾牌挡住射向宋意的弩箭,而完全没有顾及自身,也暴露在弩箭前面。
甚至有时候,他们会用自己的身躯,作为宋意的盾牌。
他们的鲜血,更加激发了宋意骨子里的杀性。
“死!”宋意狂吼着,手中的大锤上下翻飞,身前的秦军犹如麻袋一般,四处飞舞。
脑浆、鲜血、胆汁溅了他一身,让他身上的白袍,花花绿绿。
身上的甲胄,也好几个地方破损。
“痛快!”赶走对面的秦军以后,宋意拿勺子从木桶里打了一勺水,仰头喝下。
沁人心脾。
他刚想拿水从自己头上浇下来,解解热气,顺便洗去甲胄上的血迹,却猛然想起赵括上次看见自己这样做,直接脱去身上衣服,非要给他换上。
说是大汗以后往头上浇水,虽然解暑,但是衣服也湿透了,寒气入体,长久以后身体受不了。
自己这条命,已经属于赵括了,自然不能这样糟蹋。
于是宋意拿着麻布,正准备卸甲,细细擦拭,猛然听见,附近又有一处赵军阵地被突破。
身上的甲破了,来不及更换。
“给老子再披一件甲!”宋意大喊,抄起大锤,迈步远去。
一天一夜,宋意连战八处,披了五层甲,打断了三把大锤。
赵军左翼,到达预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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