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的肉则剁成肉酱,与天下人分而食之。
古时行军打仗因缺粮而吃人肉的记载有很多。安史之乱时,张巡据守睢阳,曾杀死自己的爱妾犒军以激励士气。更有传闻说他手下的兵士食人数达到3万,不管是阵亡的将士或是城内的百姓,总之数量巨大。北宋时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撤退到首都临安,进城后,居然在首善之地还在吃自己携带的人肉干。他们还把人肉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因为肉老叫做饶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小孩叫和骨烂。
米希尔巴笑着看着豺狼:“嗯,在边境山区这片贫瘠的地方,什么事都会发生,虽然我们俾格人没有服用人类的信仰,但其他很多部落都有这样的习惯,他们任务这样能控制对方的灵魂。”
就算特警队员们接受了高强度的心理素质训练,可想着吃着自己同类的肉,不禁胃部一阵翻滚,猫头鹰甚至直接将自己手中的野兔肉块扔了,开始呕吐了起来。
张诚强忍心中难受的感觉缓缓说道:“虽然是一种未知的信仰,但这样的做法确实有些让人难以接受。”
而蝰蛇却异常的冷静:“来之前我就调查过关于这里的信息,当然也了解到了一些关于食人族的事情。”
从蝰蛇的接下来的话中特警队员们得知,食人族吃人,源自宗教仪式和迷信,而非处于享用美食的目的,但也并非总是这样。在十七世纪,有一个法属多米尼加人观察到,加勒比人大多会吃掉他们的敌人,以显示自己的战绩。食人族,就是吃人肉的人,确实存在。证据来自于哥伦布第二次穿越太平洋的探险中,所有船员的亲眼所见。
随船医生在家书中提到了一些阿拉瓦克俘虏,叙述了在一个小岛上发生的食人故事,这个小岛就是今天的瓜得鲁普。这些人被俘虏称为‘加勒比人’,加勒比人对待俘虏的残忍程度,使人难以置信。凡是活着的男性俘虏都被带回去吃掉,那些在战斗中被打死的敌人,就在战斗结束后被吃掉。他们声称人肉如此美味,世上的任何东西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加勒比人抓走战俘时,将其中的男孩摘除了生-殖-器-官,以便使男孩长胖一些,当他们想大吃一顿时,就杀死并吃掉男孩,因为他们认为女人和儿童的肉不好吃。
听到最后,就连张诚也受不了了,没想到这种食人习惯会让张诚如此难受,张诚知道这是内心中的排斥,排斥着脑中幻想的画面。
猎鹰一脚踢在蝰蛇腰部:“我艹!你就不能说一些别的?”
蝰蛇委屈的趴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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