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事、参知政事和几个重要部门如户部、法务部、陆军部、海军部的侍郎加了个录尚书事名号。以便组成一个国事会议,处理北府所有的行政事务。由于召开国事会议的地方被曾华提名国事内阁,所以这个“领导班子”也被世人称之“内阁”。按照曾华地说法,北府国事,无论巨细,皆委决于内阁。
曾华这样一手,搞得江左和桓温苦笑不已。按照晋制。录尚书事就是尚书省所有的公文决策都必须经由他之手,所以可以说是大晋的宰相。但是曾华却加了一大堆的录尚书事,这怎么不让江左朝廷和拥有这个头衔的桓温郁闷呢?但是曾华却振振有词地争辩道,北府的录尚书事是录尚书行省事,要差上一截呢。
接下来是中书行省。按照曾华的设置,北府中书行省掌制令决策,负责起草和制定北府的律法。曾华却不设中书监等往常中书省官职,而是授车胤金紫光禄大夫之职总领中书行省。另委命了三百六十五名朝议郎。这些朝议郎都是北府有勋位者。按照北府制度。北府平民可以从事军、工、商、农、学等诸职,凡功绩显著者,可授爵位升为贵族。曾华从这些贵族中挑选了比较有声望和学识者以为朝议郎。行“朝堂正议”之权。
这三百六十五名朝议郎分户、兵、礼、刑、吏、工六科,分别对应尚书行省各部。然各科与对应地尚书行省各部沟通商讨,再起草各自范围地律法,接着由中书行省全体朝议郎审议通过,交由曾华批准颂行,成为尚书行省、大理寺行政和断案的依据。
中书行省下设都察院,设六科御史三十余人,掌正朝廷纲纪,举百官紊失。这些御史分巡各地,监督众官,一旦发现官员犯法违规之事,可以向中书行省各科弹劾。相应的各科接到弹劾后会立即立案,要求被弹劾地尚书行省所属官员或者该州刺史等官员前来听候咨询,与弹劾御史对质。一旦证据确凿,即可行弹劾案审议。一旦弹劾案在中书行省通过,立即上报给曾华,曾华会依据结果罢免被弹劾的官员。
门下行省却被曾华改成另外一个样子了。毛穆之以太中大夫的官职总领门下省。而门下省也不设其它官职,只有承议郎行使“承(民)意参议”的职权。承议郎每郡推举两人,无论身份,任期五年,常住长安。而承议郎推举程序另文规定。
门下行省按照曾华的设置和定义,代表着北府民意,主掌审计北府的赋税度支。尚书行省负责收税和各项开支,而门下行省则负责监督如田地赋税、盐铁税等基本税的税率、税种和审查每一个铜板都用到哪里去了。每年尚书行省都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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