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署按“异世”的检察院来设置,而检察总署和各地的各级机构不设主官,只是设各级检察官若干,分巡各地,各视一方,独立行使职权。如果有案件牵涉重复或互悖冲突,则由三名以上检察官合议裁决。
检察总署设九名大检察官,州检察署设九以上州检察官,均由由法务部主官提名任命,郡检察署设十五名以上郡检察官,由大检察官合议任命,县检察署设十五名以上县县检察官,由州检察官任命。
检察官还有一个最重要地职责,就是以参劾权监察行政事务,督视纠正各级政务之非,算得上是尚书行省内部的监察部门。如县检察官发现县巡警署不作为,为向县令通报,责其改正。如不听,则行使参劾权,向上级的郡检察署参劾。主管的郡检察官接到参劾后立即向郡守通报,建议其指令下级改正。不听,郡检察官继续行使参劾权,州检察官接到参劾后,会向州刺史通报建议。如还不听,州检察官会向大检察官参劾。
一旦大检察官核准了,参劾就变成了弹劾。这个时候平章国事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接受弹劾,追究从州到县所有相关官员的责任;二是驳回弹劾,将提出弹劾的大检察官解职。但是这个时候平章国事就要承担风险和任何。因为这个时候按律都察院会介入,一旦在中书行省通过了弹劾案,除了要追究地方相关官员的责任外,平章国事也要跟着吃挂落。
巡警总署就很明白,曾华把当成“异世”的公安部来设置,只是剥夺了一些权力,只留下了维持治安,侦查案件等执法权力了。各地设各级巡警署,接受巡警总署和地方官府的“双重领导”。
转运部掌北府地道路、桥梁、渡口、舟桥的维护。负责转运各地的物资,还有邮传驿站和漕运等等,算得上是古代版的交通部。
陆军部掌北府陆军武官的录选、调迁、升降、授职及征募兵籍、关禁、粮饷、辎重等
并掌管所有生产陆军所用军械物资的工场。
海军部掌北府海军武官的录选、调迁、升降、授职及兵籍、关禁、粮饷、辎重等事务,并掌管所有生产陆军所用军械物资的工场和造船厂。
为表示北府地尚书行省地级别比江左尚书省要低,曾华在各部不设尚书,而只是以侍郎之职加判各部事务地衔为各部主官。如荣野王以判陆军部事务侍郎的身份主掌陆军部,钱富贵以判户部事务侍郎的身份掌户部。
而平掌国事当任不让的由王猛出任。参知政事分别是朴和张寿。
但是曾华却另外玩了一手。他给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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