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河堤上不知道干些什么,见到自己走过便变得慌慌张张的,说话也支支吾吾的。但是这名百姓急着去护堤,所以没有在意,谁知一刻钟后就看到沙滩口决口了。
另外一位百姓补充道,王四和潘石头是乡里出了名的地痞混混。以前在壁垒时就恃强凌弱,为非作歹。后来回到故里,分了良田也不知道好生耕作,只是游手好闲,混吃混喝。他们懒惰成性,平日里都不会去应民夫挣工钱,甚至装伤残躲避民兵征集,县尉也知道两人地德性。还怕两人影响民兵的军纪。干脆就不理这两人。
黄河汛期的前些日子。这两人依然没有报名参加民夫,还在四处晃荡,准备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怎么会突然跑到河堤上来了,自然值得怀疑。而且这两人这段时间经常跑到县城,又是吃肉又是喝酒,也不知道从哪里发了财。
听到这里。范县治曹主簿觉得这其中定有问题。他说今年的洪汛非常大,已经超过红标半米了。在这种情况下河堤只要被人动一点手脚,立即就会万劫不复。
宋彦一听之下,
了缉捕文书,着范县巡警署秘密捕了王四、潘石头两知道,这两个地痞怎么会无缘无故破坏河堤呢?后面肯定有黑手。
王四、潘石头开始的时候死活不承认,只是说这钱是自己在河边捡到的,顶多算个昧金不报。
宋彦找来百姓指证他两人。然后质问他两人去河堤干什么?最后威胁两人说。按照现在的证据和指证,如果两人不招,理判署就会判两人是此次决口地主谋。不但会被行腰斩,享受只有罪恶极大地罪犯才能享受地待遇,其家人也会徒千里,终身配为军奴。
说到这里,宋彦故意轻松地给王四、潘石头解释北府死刑的分级和如何执行。北府只设两种死刑方式,一种是绞刑,大部分死刑犯享受的都是这种全尸待遇。另一种是血腥而又无法全尸的大辟,也就是斩刑。而斩刑又分两种,第一种就是斩首,一刀下去,身首异处。只有叛国投敌、侵略残民、恶逆弑亲(谋害父母长辈)、强奸幼女、拐卖人口等罪大恶极之徒才会被判大辟弃市。而其中情节最为恶劣者可判腰斩。
说到这里,宋彦冷冰冰地说道:“一千多条人命,就是腰斩你们十次也不够。到时刽子手定会用上巧劲,让你们断成两截还在地上喘气。不知你们识不识字?要是识字的话,你们大可以蘸着自己的血在地上写写你那一刻的感受。不知是惨字呢?还是痛字呢?”
听到这里,两人满身冒汗,上下颤抖。而王四最先崩溃,在那里边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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