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图将这批货品变成自己的。他们拿出徐闻港港事局出具的文书。证明自己的海船遇上了海风。货品都进了水,所以向京口海关和广陵郡商曹提出申请,主动要求按海事损失处理,向江东商社给付损失赔偿。
江东商社不答应了,现在这船货品真正是奇货可居。就算是进了水,品质上多少受了影响,但是依然能卖出自己进价三倍以上的价格,我要你等同进价的赔偿干什么?不答应,坚决不答应。
但是良诚商社却坚持己见。京口海关和广陵郡商曹却犯难,良诚商社这一招的确不地道,但是人家却依足了律法条例,在法律程序上你是找不出一点错误的,因为卖方有义务和责任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向买方提供海事等运输损失赔偿。几方坐下来协调商谈了许久。广陵郡商曹只得依据律法规定。要求良诚商社按照合同价格一倍赔偿江东商社,而京口海关也出具了文书。只要良诚商社给付了所有的赔偿,这船进水地“不良货品”就放给良诚商社。
江东商社众掌柜的气得吐血,这一倍赔偿算什么?这货品只要转一下手,还能获得两倍地盈利。但是这些掌柜找了商法律师(即古代讼师,在北府时期,随着北府独立司法体制的完善,以辩护为职责的律师被北府法律正是承认和规范你,渐渐取代了以诉讼为主的非正式职业-讼师)),也听广陵商曹和京口海关解释了这么久,知道良诚商社在律法方面占了理,广陵商曹地决定中是尽量弥补了江东商社地损失,要不然只是按价赔偿这钱就少了一半。林雷
在商法律师的建议下,江东商社一纸诉状就交到京口地方裁判所,把良诚商社告了。良诚商社也不示弱,聘请商法律师,积极应战。这桩官司从华夏元年的冬天起一直打到华夏三年,从京口地方裁判所到广陵郡地方理判署最后到扬州理判署。而在这场官司后面还引发了更多的纷争。
江东商社代表原江左朝廷世家贵族们的利益,这些名士贵族们一部分进了三省,大部分进了国学,虽然没有以前那种呼风唤雨的权势了,但是他们拥有的影响力却依然不容小视,尤其是因为他们的身份,所以也能在舆论上获得发言权。
从官司开始,江东商社背后的人开始利用关系找到了玄学派地邸报和几家与江左旧人有关系的民办报纸,开始大肆报道该案件的来龙去脉,并密切关注该案件的审判过程。这些人在报纸上尖锐地指出,商贸的根本就是诚信,而良诚商社却利用法律,这个应该用来保障诚信地工具来大肆破坏诚信,这不得不是一个悲哀。处于道德下风地新学派不甘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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