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了保证以法治国理念的成果-华夏法律体系,奋起反击。他们在报纸中指出,任何人不可能预知未来发生地一切事情,只有吃一践才能长一智,也只有出现了问题才能针对问题来修订律法。
江东派却辛辣地反击道,到底要让百姓们(现在这些士人也迫不得已认为自己是百姓的一部分。)损失多少才能让律法完善?而如果律法永远不完善,那么是不是就要百姓们永远承担损失?
吵到最后,争论开始变成新旧两大学派的大争论,保守派利用激进派好不容易暴露出来的问题,集中火力猛烈抨击,激进派利用自己在舆论和“学术界”的优势奋力反击。到了华夏三年夏天。谁也说服不了谁的两派再也不愿意这样无休止地争吵下去,他们都把目光转向曾华,各自把意见整理完整,提请曾华决断。而在这次大争论中已经意识到华夏立法、司法体系缺陷性的华夏三省和大理寺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要求进行修正和改进。
曾华接着这些文书报告,心里也是嘀咕不已。他在异世不是法律专业的,只是在异世网上学得半吊子地水法律知识。但曾华毕竟是一个多了解上千年历史的人,他非常明白法治社会和人治社会最后走向的趋势法治这个基础却不能废弃!这是曾华给自己说得第一句话,但是怎么样进行有效的法治,而不是进行某种虚假的法治呢?
曾华慢慢总结自己在异世所受的一些法律教育和感想。法治不是以德服人。但也不是否定道德,因为很多法律是以人和社会的道德观念为基础的。它是以严谨的规范和严酷的惩戒来约束人们地行为。以便保证百姓的权利。
但是法律地标准是什么呢?平等、公正?曾华心里一点底都没有,这个时候他开始有些后悔,当年多学点法该多好。
当他收集所有的争论文书报告时,发现保守派领袖谢安提出一个建议。将乡俗惯例也列入法律范畴之内。以便弥补现行法律的漏洞。这个建议让曾华突然想到了他以前在异世网上看到的有关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地争论,也突然领悟到自己准备修撰一部包罗所有准则地民法是不由自主地学习拿破仑编撰《民法典》的行为。
到了这个地步,曾华就开始思考准备把华夏的法律体系带向哪个方向?曾华根据自己以前的所知所听总结了两大法系的特点。
大陆法系,好像是以法、德国为例,它好像强调判案必须有法律依据,强调立法和司法分工明确以及强调制定法的权威,这个法律体系相对而言适用中央集权(而且从历史上来看,中央集权的国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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