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经验的一家单位承担。
上级文物主管部门与古文区政府目标一致,照理应是同向同力,但在具体的工作中实则矛盾不断。
按照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用于保护文物本体,不能建设与文物保护无关的设施,建设控制地带则顾名思义,要对建设高度、强度进行控制,不能影响文物的生存环境和视线走廊,划入这两个圈层的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报相应层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这就意味着古文遗址的保护规划一旦施行后,今后在保护规划范围内的一举一动,都要经过国家级主管部门批准,而这个遗址范围内还存在着十几个村庄,几万人口,老百姓建个房子都要报国家级部门审批,万一需要沟通汇报怎么办?
每次都跑北京?基层干部想想就头大了。对于古文遗址的保护范围划定,由于涉及遗址本体的保护,地方政府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并没有太大分歧,到外围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时,双方就
“保护第一”还是
“发展第一”发生了激烈冲突。古文区希望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能小则小,控制要求要充分考虑发展需求和城市形象,尤其是对建筑物的控高尽量放大,文物部门则从控制文物环境安全和视线走廊的角度,提出了与区政府差异很大的方案,后者在规划编制进程中对规划编制单位起到了主导作用。
古文区委区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后,决定坚持
“该保的死保,能用的放开”。双方多轮交锋,后来几乎到了逢会必吵的地步。
作为古文区文物主管部门的区文化局,夹在中间处于两难境地,一头是业务和上级主管部门,管着项目、经费、考核和涉文物审批,一头是直接的顶头上司,管着更直接的帽子和经费,眼看两年过去,达成一致意见的希望渺茫,区文化局内部一商量,决定兵行险着,推动保护规划专家评审,一旦评审通过,不管谁胜谁负,或者双方都各互退一步,就有望走上后面的报批程序,总好过这样慢刀割肉,痛苦不说,还远不知什么时候是尽头,对文物保护大大不利。
春节一过,吴局长亲自带队,先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分析利弊,建议尽早启动规划评审,区委书记和区长一碰头,觉得也好,评审会由地方组织,对评审意见就有了主导权。
然后江副区长又带队上北京和省里做了汇报,主管部门也觉得保护终归是地方政府的责任,保护规划也需要由地方政府发起报批,久拖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